五星文明寝室评比方法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现思想政治工作进学生公寓,结合我院目前实际情况,通过养成教育,达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经学生工作处报请学院批准,决定每学年度在学生公寓内开展“五星文明寝室”评比活动。为确保该项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1.评比对象:以学生公寓学生居住的每个寝室为单位。 2.评比项目:遵纪守法,室内卫生,内务整洁,安全意识,团结和谐。 3.评比内容:内务最好寝室,内务最差寝室 4.评比周期:每4个星期(或1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月为一个阶段,每学年为一个评比年度。 5.评选名额:不限 6.评选方式:成立以学生工作处、物业公司有关人员,各楼栋栋长,公寓管委会干部为成员的学生公寓五星文明寝室评比小组。 7.采取日检查,周公布,月小结性评比,学期阶段性评比,学年总结性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评出五星文明寝室。 8.月小结性评比、学期阶段性评比、学年总结性评比通过量化计算寝室总分,达标者通过评比产生年度五星文明寝室。 9.奖励办法: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每月小结性评比由公寓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 学期阶段性评比由学生工作处予以奖励。 学年总结性评比由学院予以奖励。 10.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并实施。 1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五星文明寝室评比实施细则 为实施《学生公寓五星文明寝室评比办法》,确保评比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调动广大住宿同学积极参与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调动广大住宿同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为全体住宿同学营造安全、舒适、洁净的生活、学习、休息的良好环境,实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特制定本细则。 1.学生公寓宿管每天对其负责的各楼栋学生就遵纪守法,室内卫生,内务整理,安全意识,团结和谐等五个方面进行检查、评分。 2.以上五个方面均按10分制进行评分,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一。 3.公寓管委会每月月底对宿管上交的最优寝室和最差寝室进行复查并将结果公布。 4.当月被评两次及以上周“五星文明寝室”才能取得该月“五星文明寝室”评选的资格。 5.所有获得“五星文明寝室”评选资格的寝室经过公寓管委会复查后,于次月将评比结果公布。 6.学期各月均获“五星文明寝室”的寝室才能参加该学期“五星文明寝室”的评选。获学期“五星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由学生工作处颁发五星文明寝室红旗,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每学年进行年度“五星文明寝室”的评比。凡寝室各月均获“五星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可参加评比。 8.评比产生的年度“五星文明寝室”,学院颁发奖状,授予该寝室寝室长“优秀寝室长”称号、颁发获奖证书;该寝室成员授予“优秀寝室成员”称号,颁发获奖证书;给予该寝室200元现金奖励。 9.月度、年度五星文明寝室奖金奖状,将于评选公开后,收集好各寝室资料交于学校处理,届时通知!
附一 学生公寓检查评分标准 公寓 | 项目 | 内容 | 分值 |
各栋公寓楼 | 卫生 | 1、寝室门口瓷砖、走道有垃圾,门、窗台,内玻璃不干净 | 1 | 2、地面未清扫< 寝室、卫生间、洗漱间、阳台>或地面有积水 | 1 | 3、垃圾篓(寝室和便池纸篓)内有垃圾堆积 | 1 | 4、书桌、椅子、鞋柜、衣柜门不干净 | 1 | 5、在柜门、护梯、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 1 | 6、浴室、厕所、洗漱间墙壁瓷砖未擦洗,水管、毛巾架未抹洗 | 1 | 7、洗漱间洗水池未擦洗,墙裙未打扫,窗玻璃未抹 | 1 | 8、阳台窗台、玻璃、栏杆未抹,栏杆台面未扫 | 1 | 9、往走道、窗外、楼梯间丢废弃物或倒水 | 1 | 10、风扇、墙壁有蜘蛛网,电开关上面有灰尘 | 1 | 小计 | 10 | 内务 | 1、床上乱堆乱放、被子未叠 | 1 | 2、枕头、被子摆放不整齐(枕头靠门这头,被子靠窗户那头) | 1 | 3、衣物乱堆、乱放、衣叉乱挂 | 1 | 4、书桌上书本、用品摆放不整齐 | 1 | 5、餐具未洗或乱摆乱放,桌凳摆放不整齐 | 1 | 6、鞋子、箱子摆放不整齐 | 1 | 7、鞋柜上乱摆乱放,未整理 | 1 | 8、毛巾、洗漱用品摆放不整齐 | 1 | 9、桶子、热水瓶、脸盆摆放不整齐 | 1 | 10、卫生工具未整齐摆放在阳台 | 1 | 小计 | 10 | 纪律 | 1、未按时起床 | 0.5 | 2、在室内或凉台打牌,赌博,酗酒 | 1 | 3、熄灯后讲话或大声喧哗,检查人员一次及一次以上敲门提醒仍未安静 | 1 | 4、熄灯后串门 | 0.5 | 5、熄灯后串门经检查人员提醒或再次查寝时仍未归寝,视作夜不归宿 | 1.5 | 6、熄灯后仍在寝室或客厅唱歌,放录音机,经提醒仍未停止 | 1 | 7、晚归后未到值班室登记,视作夜不归宿 | 1.5 | 8、夜不归宿 | 2 | 9、晚归 | 1 | 小计 | 10 | 安全 | 1、在室内私自改装线路,私自接通电源 | 1 | 2、在室内点明火或在室内点蜡烛 | 1 | 3、使用热得快、电烤炉、电热毯、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电夹板等大功率高耗能电器 | 2 | 4、查寝、熄灯后翻墙外出 | 2 | 5、就寝未关门、窗,离开寝室未锁门或未关灯和电器电源等 | 1 | 6、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 2 | 7、私自攀爬窗户和阳台 | 1 | 小计 | 10 | 团结 | 1、寝室长认真安排卫生值日,值日生不认真打扫 | 2 | 2、寝室内部闹纠纷 | 2 | 3. 与其他寝室不和睦相处 | 2 | 4. 寝室全体成员不积极参加学生公寓或学校的集体活动 | 2 | 5. 寝室全体成员不积极配合公寓老师及学院公寓管委会进行的各项检查或评比 | 2 | 小计 | 10 | 注:1、恶意顶撞、威胁、谩骂、殴打检查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其所在寝室、班级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2、违规用电,电器一律没收,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取消寝室评先、评优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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